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夫妻财产制的缺陷如下:
1、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过宽;
2、对夫妻约定财产制的规定过于简单,在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夫妻财产制的缺陷如下:
1、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过宽;
2、对夫妻约定财产制的规定过于简单,在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