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在离职后一定期限内不得从事与用人单位存在竞争关系的业务。 2. 竞业禁止则是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约定,劳动者离职后不得在一定期限内从事与用人单位相同或类似业务。 3. 两者主要区别在于:竞业限制需双方协商一致,且需支付额外补偿;竞业禁止则多为单方约定,无补偿要求。 4. 违反竞业限制需支付赔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3条,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违反竞业禁止则需赔偿雇主损失,依据《劳动合同法》第22条。
引用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23条、第22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