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的损害赔偿的性质是怎样的

离婚损害赔偿责任实质上为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
(0)
普法专栏的头像普法专栏
上一篇 2026年4月8日 下午6:07
下一篇 2026年4月8日 下午6:14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