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婚后父母部分出资、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房产,诉争房屋的性质会认定为夫妻双方共有,但分割时基本不会对半分割。
【法律依据】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离婚时婚后父母部分出资、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房产,诉争房屋的性质会认定为夫妻双方共有,但分割时基本不会对半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