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时是否必须签订竞业协议,取决于具体情况。若用人单位要求签署,且劳动者符合竞业限制的条件,如岗位特殊、工作时间长等,一般应签订。但若劳动者未被纳入竞业限制范围,或用人单位未依法提出要求,可不签。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需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并需支付经济补偿。若未签订竞业协议,用人单位无权要求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因此,离职时是否签竞业协议,需结合劳动者是否符合限制条件及用人单位是否提出要求。若未提出,劳动者可拒绝签署。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第八十七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