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的法院管辖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夫妻共同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被告下落不明,可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离婚案件与一般民事案件有相似的管辖规定,但离婚诉讼属于特殊案件,法院会依据具体情况确定管辖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百二十四条之规定。
离婚诉讼的法院管辖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夫妻共同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被告下落不明,可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离婚案件与一般民事案件有相似的管辖规定,但离婚诉讼属于特殊案件,法院会依据具体情况确定管辖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百二十四条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