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属于公诉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01条,公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而离婚案件属于民事行政案件,通常由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属于自诉案件。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211条,离婚案件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涉及人身安全或严重侵害权益,可能被检察院提起公诉。因此,离婚案是否为公诉案,需结合具体情形判断。
引用的法律法规条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01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211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