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若男方不愿分手并纠缠女方,女方可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婚姻关系。若男方单方面拒绝解除,女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 在诉讼过程中,女方可提供证据证明男方存在过错行为,如长期纠缠、侮辱、恐吓等,法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判决解除婚姻关系。
3. 若男方拒绝离婚,女方可申请财产保全,防止其转移财产。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法院可以根据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4. 女方可要求男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精神损害赔偿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相关规定,男方存在过错行为的,女方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5. 女方应保留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以备后续诉讼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