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指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若符合“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且“属于国家禁止生产的药品”等条件,将构成犯罪。 2. 该罪名的主体为自然人或单位,主观方面为故意,客观方面为生产、销售假药,且具有非法获利目的。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41条明确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
引用条款:《刑法》第141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