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生三胎算超生么

离婚后生三胎不一定算超生,满足以下条件的生三胎不算超生:

1、夫妻双方中有一方曾患不孕不育症,依法收养两个子女后,女方又怀孕的不算超生不罚款;

2、再婚夫妻在上一段婚姻中各生育有一个子女,再婚后再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不罚款;

3、再婚夫妻一方在上一段婚姻中已生育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或者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无共同生育子女的,可以合法再生一个子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
(0)
普法专栏的头像普法专栏
上一篇 2026年4月1日 上午2:43
下一篇 2026年4月1日 上午2:50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