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的一罪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刑法中明确规定的犯罪类型,例如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等。处断的一罪则是指在司法实践中,根据具体情节,对同一犯罪行为作出的不同处理,如数罪并罚或吸收犯等。
法定的一罪是刑法明文规定,具有确定性;处断的一罪则是司法实践中根据具体情况作出的裁量,具有灵活性。二者区别在于:法定的一罪基于法律明文规定,而处断的一罪基于司法判断。
《刑法》第13条明确指出:“犯罪构成要件是犯罪构成的必要要件,包括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该条款强调了犯罪构成的法定性。
《刑法》第13条同时规定:“犯罪情节轻微,可以免除处罚。”这体现了处断的一罪在司法实践中可作出的裁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