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已还清贷款的共有房屋可以办理过户手续,双方携带相关材料至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即可。
若房屋尚未还清贷款,则无法办理过户手续,可以先还清贷款金额后再至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 登记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二)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
(三)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
夫妻双方已还清贷款的共有房屋可以办理过户手续,双方携带相关材料至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即可。
若房屋尚未还清贷款,则无法办理过户手续,可以先还清贷款金额后再至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 登记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二)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
(三)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