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夫妻一方可以提出损害赔偿吗

其配偶存在重大过错,包括配偶与他人重婚、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况的可以提出损害赔偿。损害赔偿只能在离婚诉讼时或离婚后一年内提起,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案件,被告可在同意离婚的同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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