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中,谅解情节是指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达成和解协议,自愿解除诉讼请求或放弃部分诉讼权利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依据调解和解协议达成民事诉讼的和解,法院可依法予以确认。
若当事人达成和解,且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法院可以准许其撤回起诉或减少诉讼请求。具体而言,双方应在诉讼过程中自愿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并经法院审查确认后,方可生效。
引用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诉讼中,谅解情节是指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达成和解协议,自愿解除诉讼请求或放弃部分诉讼权利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依据调解和解协议达成民事诉讼的和解,法院可依法予以确认。
若当事人达成和解,且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法院可以准许其撤回起诉或减少诉讼请求。具体而言,双方应在诉讼过程中自愿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并经法院审查确认后,方可生效。
引用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