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一审开庭后,法院通常会在30日内作出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案件材料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判决。若案件复杂,经批准可延长至六个月。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后,即生效。当事人如对判决不服,可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七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案件材料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判决。
民事诉讼一审开庭后,法院通常会在30日内作出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案件材料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判决。若案件复杂,经批准可延长至六个月。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后,即生效。当事人如对判决不服,可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七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案件材料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