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责任限额是指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每次事故中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1. 交强险责任限额是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中对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承担的最高赔偿总额。
2. 当实际损失小于责任限额时,保险公司按实际损失赔偿;若实际损失大于责任限额,则仅承担最高限额部分,超出部分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3. 现行责任限额细分为:有责情况下,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无责情况下,对应限额分别为1.8万元、1800元、100元。
引用的法律法规条款:《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