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在履职过程中若与本人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姻亲关系,或在工作单位有利益关联,需回避。具体包括:
1. **直系血亲**:如父母、子女、兄弟姐妹。 2.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如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 3. **姻亲**:如配偶、子女的配偶、父母的配偶、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的配偶。 4. **单位利益关联**:如亲属在单位任职、持股或有其他利益关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规定》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