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约定将房产赠予孩子,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该约定是具备法律效力的。
公民在合法范围内享有自由处理个人财产的权利。当夫妻双方决定离婚时,他们有权就财产分割问题进行协商。若双方能就财产分配达成一致,法律将尊重并认可这一协议。若双方无法达成共识,法院则会根据具体情况,优先考虑子女和女方的权益,作出公正裁决。
在离婚协议中,如果双方同意将房产赠予未成年子女,这一决定是有效的。若其中一方是将自己拥有的共有财产份额赠予子女,或双方共同决定将共有财产赠予子女,且另一方对此表示认可或同意,则该赠与条款同样具备法律效力。
离婚协议书是基于双方自愿签订的,只要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符合社会公序良俗,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的登记,这份协议便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当夫妻决定将共有的房产赠予子女时,若子女已成年,他们可以直接前往房屋登记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若子女尚未成年,办理过程中需要提交相关的监护关系证明和监护人身份证明,并在房产证明上注明法定监护人的姓名。这是因为未成年人在法律上被视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他们在处理房产时必须遵守相关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