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未就业证明需提供以下证件: 1.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未就业证明申请表; 3. 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
依据《就业促进法》第23条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未就业证明开具工作的通知》规定,劳动者可向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开具未就业证明。
引用条款: 《就业促进法》第23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未就业证明开具工作的通知》
开具未就业证明需提供以下证件: 1.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未就业证明申请表; 3. 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
依据《就业促进法》第23条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未就业证明开具工作的通知》规定,劳动者可向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开具未就业证明。
引用条款: 《就业促进法》第23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未就业证明开具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