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不走是指在城市规划和建设过程中,政府或相关机构在依法进行拆迁时,居民或住户不愿配合搬迁,甚至拒不撤离,影响了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此类行为违反了《民法典》和《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占用土地,依法应搬迁的,应当及时搬迁。而《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规定,违反法律规定依据合同获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对于拒不搬迁的,可依法强制执行。
因此,拆迁不走的行为是违法的,应依法予以纠正。
拆迁不走是指在城市规划和建设过程中,政府或相关机构在依法进行拆迁时,居民或住户不愿配合搬迁,甚至拒不撤离,影响了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此类行为违反了《民法典》和《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占用土地,依法应搬迁的,应当及时搬迁。而《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规定,违反法律规定依据合同获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对于拒不搬迁的,可依法强制执行。
因此,拆迁不走的行为是违法的,应依法予以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