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离婚双方房产增值部分的分割,需根据《民法典》第1087条,结合财产分割原则处理。 2. 若房产为婚前个人财产,增值部分一般归个人所有;若为婚后共同财产,增值部分按贡献比例分割。 3. 若一方在婚后增值,另一方无实际出资,可主张公平原则,按实际贡献比例分割。 4. 诉讼时需提供增值证据,如交易合同、评估报告等,法院将综合判断。
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7条。
1. 离婚双方房产增值部分的分割,需根据《民法典》第1087条,结合财产分割原则处理。 2. 若房产为婚前个人财产,增值部分一般归个人所有;若为婚后共同财产,增值部分按贡献比例分割。 3. 若一方在婚后增值,另一方无实际出资,可主张公平原则,按实际贡献比例分割。 4. 诉讼时需提供增值证据,如交易合同、评估报告等,法院将综合判断。
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7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