颠覆国家政权罪的构成要件具体如下: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
这里的颠覆,是指以任何手段推翻或篡夺国家现政权,包括中国各级权力机关、司法机关、军事机关、中央和地方人民政府在内的整个政权。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将犯罪主体分别规定为首要分子、罪行重大的、积极参加的和其他参加的。实施颠覆政府行为的都可以成为本罪主体,但主要是那些在中央和地方窃据党、政、军重要职位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野心家、阴谋家。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具有颠覆或者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恶意。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一款,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